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经营权管理
1、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的经营权管理遵循严格的特许经营制度,所有经营活动必须在取得特许经营权后才能进行。未获得许可的经营者不得涉足这一领域。特许经营者需符合多项条件,包括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足够的运营资金以及可行的经营服务方案。
2、深圳市的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严格有序,运营服务监管措施明确具体。经营者需制定详细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并在取得特许经营权后六个月内提交未来五年的运营服务滚动***,包括线路规划、服务改善、人力***、投资***及财务状况等。
3、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了运营服务的详细规则。第三十条,经营者需按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线路经营授权书,规定线路的运营时间、行驶路线、站点设置、时刻表、车辆额度、车型和服务规范进行运营,任何未经许可的变更或停止运营都是不允许的。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管理,规范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公共汽车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5、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附则中规定,校车和免费接送车辆的管理并不适用该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在第六十二条中有所明确。第六十三条针对已经授予的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权和线路经营权,办法的实施有所区分。如果在特许经营授权书、线路经营授权书或特许经营协议中对此有详细规定,将按照其原有条款执行。
6、《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按市***的规定向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或者优惠乘车服务,并统一执行市物价部门核准的票价优惠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立客运班线招标投标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需满足相应条件,如从事客货运输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在相关领域有8年以上经验并持有高级职称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活动,公平配置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引导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的招标投标工作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分配客运班线经营权: 同一条线路有三个及以上申请人申请时,将进行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获取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包括定线旅游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的情况。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详细规定了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流程。首先,第二十二条明确了投标人的资格,即具备或***申请所需客运经营范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1、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首先,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向当地交通局提出申请。在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请注意,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 审核材料交通局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齐全材料、递交申请,通过审核后缴费领证。首先,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车辆照片、购置附加税证、检验合格证明、驾驶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者资格证明、车主***明、行驶证、购置税证明、保险单、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同时填写准确的申请表格。
3、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手续:申请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受理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