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其相关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安全,以及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特制定本规定。任何从事道路客运,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的经营者,以及经营客运站的实体,都必须遵循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3、第一条明确规定,所有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客运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站点运营以及客运机动车租赁业务(简称客车租赁)的单位和个人(统称经营者),都必须遵循本办法的规定,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4、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第四条 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出行需求。
等级汽车客运站:符合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五级以上站级要求的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等级站”)。其中,设在旅游景区、边境口岸,专门为游客或过境旅客服务的客运站称为旅游站、口岸站。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章
1、本文主要讨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第四章:质量信誉考核。具体规定了考核的组织方式、考核结论的等级划分以及考核工作的程序。
2、临时客运标志牌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使用,如加班车、接驳车等,必须遵守特定规则和要求。省际和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的发放和管理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遵循统一规定。在高峰期,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配车辆以应对运力不足。
3、客运经营管理第四十四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第四十五条 道路客运企业的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经营道路客运的子公司,其自有营运客车在10辆以上或者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5辆以上时,可按照其母公司取得的经营许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4、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第四章主要规定了旅客运输的管理与服务标准。第十九条中,道路运输线路、班次和站点的设立需统一管理并分级审批,经营权可通过招标或线路调节金等方式确定。运营车辆须经批准,始发、经由和终到地的管理机构需确保其正常运营,不得阻碍。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客车出站后拉人违法吗
客车出站后拉人违法。这属于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长途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法律分析:不合法,这是属于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貌。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驾驶员资格不符主要包括酒后驾驶和不按照规定配备驾驶员的情况。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一旦发现,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品”安检人员负责对旅客携带的行包、托运行李、转运和寄存行包进行检查,以确保旅客行李安全。
法律分析:“三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车超载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车辆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和驾驶员不作安全承诺不出站。
客车站外下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客运相关法规
法律分析: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若客车在站外上客,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客运班车应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沿途揽客。
法律分析:《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
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的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如果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罚款金额会根据程度不同而定,最低为二百元,最高可达五百元。如果超载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或违法载货,罚款将提升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消除。